沈阳自动化所召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会议

发布时间:2021-05-24

  5月17日,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组织召开了研究所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会议暨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部署会。副所长孙雷出席会议,综合办、条件处、人教处、科技处、工程处、监审办、基建办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董英慧主持。

  董英慧首先介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发展历史,重点通报了目前研究所内部控制建设运行情况。按照财政部和中科院要求,研究所专门成立了内控建设工作机构,财务处作为牵头部门,制定《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经济活动内部控制规范》,组织实施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她还传达了中科院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相关要求。

  随后,财务处刘丹作了题为《研究所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她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经济活动内部控制规范》文件的重点内容做了系统的阐述。 

  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围绕研究所内部控制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讨论,研究了完善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制度机制,建立关键岗位清单、调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人员设置等事项。

  孙雷就如何开展内部控制作总结发言。他首先对内部控制中各部门的工作进行了肯定,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孙雷强调,内部控制建设是提高研究所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应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内部控制制度与经济业务管理紧密结合,通过查缺补漏,不断完善主管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

  按照国家财政部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目标是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自财政部办法实施以来,研究所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研究所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组织体系、决策机制,权责分离,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集体决策。经济活动管理中制定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在不相容岗位设置、信息化管理方面有着较为完善的管理流程,逐步形成相互制衡、内部约束的内部控制体系。(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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